审理法院:黄埔海关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(2024年)
基本案情:佛山陶瓷企业I拥有“XX陶瓷”注册商标及多款瓷砖外观设计专利,产品主要出口欧盟市场。I公司已在海关总署完成知识产权备案。2024年3月,I公司一批出口至德国的瓷砖,因涉嫌侵犯意大利公司J的外观设计专利被德国海关扣押,同时J公司在欧盟法院提起侵权诉讼。I公司紧急向黄埔海关申请知识产权保护,并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。
裁判要点:
(1)黄埔海关协助核查侵权线索,确认I公司产品与J公司专利存在明显差异,不构成侵权;
(2)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确认不侵权判决书,I公司凭此文书向德国海关申请放行货物;
(3)联动欧盟律师协助I公司在欧盟法院应诉,最终J公司撤回起诉,货物顺利通关。

典型意义:
· 构建“国内海关备案+跨境司法确认+境外律师协作”的全链条维权体系,为广东出口企业解决海外知产扣货难题提供范本;
· 凸显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重要性,提醒出口企业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与海关备案;
· 体现广东法院与海关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效,助力外贸企业应对“技术性贸易壁垒”。
